山东:1500万元奖励“十艺节”场馆
本报讯 (驻山东记者常会学 苏锐)记者近日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第9次秘书长办公会上获悉,旨在提高山东各地建设、改造文化场馆积极性的《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场馆建设奖励办法》日前出台,拟定总奖励额为1500万元。
该办法按照“以奖代补”和“突出重点”原则,将重点奖励承担“十艺节”开闭幕式、文华奖、群星奖等重要展演任务的场馆及备用场馆。获奖场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,这意味着每个获奖场馆将获得百万元以上的奖励。参评场馆将由各地申报,“十艺节”山东省筹委会场馆建设部组织复查,并于8月31日之前公布获奖名单。
“十艺节”期间,“十艺节”山东省筹委会将对拟获奖场馆的演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察,对组织管理不善、出现较大技术故障、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场馆,取消评奖资格。